勞務派遣合同有試用期嗎(勞務派遣合同解除后有經濟補償嗎)
勞務派遣有試用期間嗎
勞務派遣沒有試用期間。
用工單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勞動關系,所以不能約定試用期,法律也沒有規定。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所以只要派遣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約定好雙方的工資即可,但派遣工的工資同時不得低于用工單位同樣崗位的最低工資。
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幾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年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作條件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其中工作時間不包括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是三年,但是也規定了一些例外情況,如用人單位臨時需要用人、從事非常規性工作等情況下,可以簽訂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有試用期嗎
法律分析:沒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只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不存在約定試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單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勞動關系,所以不能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有試用期嗎
勞務派遣通常沒有試用期。
勞務派遣工試用期視情況而定:
(1)如果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沒有試用期;
(2)如果滿三個月則有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發生勞務關系,勞務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可以對勞動時間、勞動報酬、雙方責任義務等進行簡單約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國企派遣工,就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派遣公司再派到相關合作單位進行工作,也相當于臨時工。和國企正式工的工資不同,由派遣公司進行發放。派遣工一般不會接觸到單位的深層次工作,順理成章,國企派遣工晉升空間很小,沒有到管理層級的機會。國企派遣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也會比正式工第一大截。工資福利方面,國有企業正式工和勞務派遣工的差距略大。在相同崗位和相同業績的情況下,正式工一般會比派遣工多出30%左右,這就是為什么外人說國企工資高,國企里面的人卻覺得自己工資低了,這里面有正式工和派遣工的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試用期多久
勞務派遣試用期是二個月。
如果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沒有試用期;如果滿三個月則有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勞務派遣的規定有:
1、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
2、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3、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綜上所述,目前還是有很多員工是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到公司工作的,這個勞務派遣員工只要是通過了公司應聘的,基本上和普通員工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務派遣單位能否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期限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否則,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務派遣有試用期嗎
法律主觀:
如果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沒有試用期;如果滿三個月則有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