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措施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發行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法律主觀:
反擔保措施是指借款人在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時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包括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擔保反擔保、應收賬款質押形式、保證金反擔保五種形式。反擔保也可稱為索賠擔保、償還協議或反擔保證書,是指保證債務人以外的擔保人在未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措施有哪些?
在申請貸款時候,在自己沒有資產的情況的下,往往會選擇通過擔保機構進行貸款。通常擔保貸款還會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以確保第三人的追償權。所謂反擔保就是指為了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貸款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那么反擔保措施有哪些?反擔保措施有哪些?【1】.土地使用權反擔保指貸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應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抵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2】.存單質押反擔保指貸款人或第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存單質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存單質押應在存單所在銀行辦理核押手續。【3】.企業保證反擔保指貸款人的相關聯企業(即保證人)和擔保中心約定,當貸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反擔保方式。作為保證人的相關聯企業必須具有良好的債務清償能力。【4】.抵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屬于無物權擔保。其抵押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5】.質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擔保人占有,確保擔保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以上就是關于反擔保措施的介紹。反擔保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出借人的損失,遏制貸款人的欺詐行為。
公司的反擔保措施有哪些?
公司的反擔保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抵押或質押:公司可以提供其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以確保其對反擔保義務的履行。這些資產可以包括房地產、設備、存貨、應收賬款等。
2. 第三方保證:公司可以尋求第三方為其提供保證,即當公司無法履行反擔保義務時,第三方將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3. 信用保險:公司可以購買信用保險,以保護其在反擔保協議下的利益。如果公司需要履行反擔保義務,保險公司將為其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
這些反擔保措施的選擇取決于公司的具體情況和反擔保協議的具體條款。例如,如果公司的反擔保義務金額較大,可能需要提供價值較高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如果公司的信用記錄良好,可能更容易獲得第三方的保證。
在實施反擔保措施時,公司需要充分考慮其風險和成本。抵押或質押可能會導致公司在需要使用這些資產時受到限制,因此需要確保這些資產的使用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產生影響。第三方保證可能需要公司支付一定的費用,因此需要評估其成本效益。信用保險需要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費,因此需要考慮其經濟可行性。
總之,公司在選擇反擔保措施時需要綜合考慮其財務狀況、運營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以確保其能夠履行反擔保義務的同時,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和發展。
何時采取反擔保措施
反擔保措施是指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時,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反擔保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抵押反擔保;(二)質押反擔保;(三)保證反擔保;(四)應收賬款質押形式;(五)保證金反擔保形式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后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反擔保措施的種類都有哪些
反擔保的措施如下:
1、抵押反擔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2、質押反擔保。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移轉某項財產的占有權,并由后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
3、保證反擔保。保證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關系中的債權方保證合同關系中的債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債務的擔保方式。
4、應收賬款質押形式。
5、保證金反擔保。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4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反擔保的具體方式是什么
法律主觀:
一、反擔保有什么具體的方式 (一)土地使用權反擔保 土地使用權反擔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應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抵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 (二)存單質押反擔保 存單質押反擔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存單質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存單質押應在存單所在銀行辦理核押手續。 (三)企業保證反擔保 企業保證反擔保是指借款人的相關聯企業即保證人和擔保中心約定,當借款企業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反擔保方式。作為保證人的相關聯企業應經審核并具有較好的債務清償能力。 (四)保證金 指現金或保證人認可的銀行保函; (五)保證反擔保 指被保證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譽確保保證人對被 保證人追償權 的實現的行為,可分為一般保證和 連帶責任保證 ; (六)抵押反擔保 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它屬于物權擔保,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七)質押反擔保 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保證人占有,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反擔保的方式就有以上的7種,豐富的反擔保措施也可以消除借入人的心理障礙,使得合約更好的訂立,也為以后的合約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 【反擔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二、民法典的反擔保有什么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的種類有求償抵押、求償質押和求償保證三種。從本質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維護交易安全的功能。由于原本擔保人的追償權是在一定條件下才出現的,因此反擔保所擔保的屬于未來的債權,這一點與最高額保證、最高額抵押同。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于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三百八十七條 【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六百八十九條 【反擔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三、反擔保人要承擔債務嗎 反擔保人要對擔保人承擔債務。在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就變成了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變為債權人后,該反擔保即為對擔保人債權的擔保。反擔保人應當承擔反擔保責任,向擔保人清償債務。 根據2024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反擔保是什么意思常用的反擔保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擔保也叫做求償擔保或償還約定書,指為了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能夠對債務人實現追償權而設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反擔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企業或個人的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反擔保措施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
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反擔保措施指什么?擔保時落實反擔保措施有何重要性?
據我國《擔保法》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擔保機構對申請為其提供擔保的企業,要求申請企業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企業或個人的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擔保機構根據企業和項目的實際情況,可采用一種或幾種反擔保措施。
保證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旅行作擔保,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抵押是指債務人獲第三人以其確定的不動產或動產不轉移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券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按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物權以外的可讓與的財產權為標的,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或財產權
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保證金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合同雙方當事人所約定的一定數額的現金存入保證人所指定的賬戶,由保證人占有作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導致保證人代為償還債務后,保證人可以以該筆現金優先受償。
一、反擔保措施
(一)抵押反擔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業提供抵押物的范圍。
(1)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企業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企業所有的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企業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企業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企業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企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2)下列財產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和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須同時抵押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2.申請企業需向擔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擔保資料。
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所有權證明;抵押物評估材料;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的抵押聲明書’抵押物投保證明。
3.抵押反擔保操作程序。
(1)合同當事人就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或者復印件。
(3)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如下:
①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該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管理部門;
②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規定的部門;
③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④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⑤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⑥以上財產之外的其他財產抵押的,合同當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合同公證。
(4)反擔保抵押率:不動產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轉讓動產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質押反擔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業提供質押物的范圍。下列權利可以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可以作為抵押的動產也可以設定質押,將動產轉移給保證人占有。
2.申請企業需向擔保方提交的質押反擔保資料。質物清單、質物所有權證明、質押物評估材料、有處分權人同意質押的質押聲明書。
3.質押反擔保操作程序。
。
(1)合同當事人以動產質押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動產交付質權人。
(2)合同當事人以權利質押的,應當辦理以下手續:
①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
②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應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手續;
③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應適用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
④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應向其他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3)質押反擔保質押率。可轉讓動產質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識產權質押率不高于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如50%).有價證券質押率不高于現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率不高于所占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率不高于所占凈資產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證反擔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證反擔保企業應向擔保方提供以下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驗資報告;當期(季、月)的財務報表和經合法中介機構驗證的近兩年度的財務報表(附審計報告),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貸款卡及查詢結果;同意提供保證反擔保的董事會決議;企業《章程》;法人代表證明(委托)書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證。
2.保證反擔保的審查程序按照對申請企業的審查程序進行。
(四)應收賬款質押形式
采用應收賬款質押的,其應收賬款額應在擔保額的1倍以上,且應收賬款先于貸款到期時回籠的,該應收賬款應部分提存用于還貸。
(五)保證金反擔保形式
采取保證金反擔保形式的,原則上保證金交納比率為擔保額的20%。如果被擔保企業到期不能履行償貸義務,保證金即為代償金;被擔保企業到期履行償貸義務后,擔保公司將如數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