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導游員對旅游者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導游員對旅游者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侵權責任(Tortious Liability)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權責任是任何人都對他人承擔這樣一種義務,即不因為自己的錯誤(過錯)行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即能構成侵權行為,要對受害方承擔責任。侵權行為基本上都是違法行為。
侵權責任的法律特征表現在如下:
1、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禁止性規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于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
2、侵權責任以侵權行為為前提要件
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3、侵權責任的形式具有多樣性
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
對造成的財產損失要全部賠償的原則
民法通則規定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是補償受害人財產上遭受的損失。只有責令加害人全部賠償人的損失,才能達到這一目的。
所謂全部賠償,是指損害多少,賠償多少。這里說的損害,包括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稱直接損失,積極損失)和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實際得到的利益(稱間接損失、消極損失)沒有得到。
侵權承擔責任方式
法律主觀:
一、侵權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侵權行為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規定,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 侵權責任 。
二、構成侵權民事責任的條件有哪些
(一)損害后果
損害后果的客觀存在是確定侵權責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條件。所謂損害,是指因人的行為或對象的危險性而導致人身財產方面的合法權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該損害是客觀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權益的客觀后果;該損害是確定的,是已經發生、真實存在且能夠認定的,包括有造成損害的現實危險性;該損害具有法律上的補救性,即補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須達到一定程度和補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補權利人所遭受的缺損。損害包括財產損害、人身損害、人格損害和精神損害。
(二)因果關系
這里所說的因果關系是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即行為是導致損害的原因,損害是行為的必然結果,所要解決的是侵權責任是否成立的問題。其表現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種。
(三)行為的違法性
行為的違法性包括形式的違法和實質的違法。所謂形式的違法是指行為與法律的明文規定相抵觸。所謂實質違法是指行為不是從形式上而是從實質上違法,這種行為雖然不能確定違反的具體法律規則,但它卻違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則。
(四)過錯
過錯作為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一種主觀條件,是行為人實施不法行為時的心理狀態,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損害后果的主觀態度。但是,如果要確定行為人是否存在這種心理狀態卻要借助于其外在表征即行為本身。過錯的形式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其中,過失又分為輕過失和重大過失。如果行為人不僅沒有遵守法律對其的較高要求,而且,連人們都應當注意并能夠注意的一般標準也沒有達到,這種過錯就是重大過錯。
三、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
1、行為性質不同。侵權行為具有民事違法性,而犯罪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
2、行為侵害客體的范圍不同。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要比侵權行為侵害的客體更廣泛,不僅包括后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還包括其他一些受我國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
3、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也不同。犯罪行為必須具有社會危害性,這是構成犯罪的實質要件。而侵權行為造成的危害往往只是及于個體或集體,一般不會強烈到波及社會。
4、行為人的主觀要件不同。犯罪行為要求行為人的主觀惡性達到一定程度,即必須要具備故意或者過失。一般侵權行為的主觀要件是過失。如果是故意,則需要考慮危害程度,如果危害達到刑法規定程度則有可能認定為犯罪行為。
5、行為后果不同。侵權行為依照本法或其他法律特別規定應當承擔的是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責任的形式包括損害賠償、停止侵害、消除危險等。犯罪行為是依據刑法規定承擔相應的刑罰的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是刑罰,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法律解析:
(一) 侵權損害賠償 侵權損害賠償,是指加害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侵害,依法承擔的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補償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害的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是最主要的侵權 責任承擔方式 。侵權損害賠償遵循以下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 承擔賠償責任 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但全部賠償原則應受損益相抵、過失相抵規則等的限制。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銷,是指 賠償權利人 基于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應由損害額內扣除所受利益,而由 賠償義務人 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 賠償責任范圍 的規則。 2、財產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的賠償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 (二)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終止其正在進行或者延續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排除妨礙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權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實現的客觀事實狀態。 (四)消除危險消除危險,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為或者物件引起的現實存在的某種有可能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緊急事實狀態。 (五)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侵害人將其非法占有或者獲得的財產移轉給所有人或者權利人。 (六)恢復原狀恢復原狀,是指使受害人的財產恢復到受侵害之前的狀態。適用此種責任形式的條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損害的財產在客觀上具有恢復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損害的財產須有恢復原狀的必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侵權責任法,下列哪些屬于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
【答案】:ABCD
《侵權責任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據此,A、B、C、D正確。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對于侵害他人的民事權益的行為,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有:
(一)停止侵害。這實際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實施某種侵害行為;
(二)排除妨礙。權利人行使其權利受到不法阻礙或妨害時,有權請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請求人民法院強制排除;以保障權利正常行使;
(三)消除危險。出現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行為時,所有權人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是指侵占他人財產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恢復原狀是指恢復權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狀態;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是指繼續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義務;
(八)賠償損失。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財產或者利益減少;
(九)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民事主體特定的人身權遭受不法侵害時,侵權人應當在影響所及的范圍內,以公開的形式承認錯誤,澄清事實,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以恢復權利人原來的名聲、信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侵權責任法》上承擔責任的核心方式是
法律分析:承擔責任的核心方式是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人身侵權一般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