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著作權侵權承擔哪些責任(網絡著作權侵權表現形式有哪些)
網絡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網絡侵權行為有哪些
網絡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包括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八種行為。網絡侵權行為存在著侵害他人的人格權、侵害他人的財產利益、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網絡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包括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八種行為。網絡侵權行為存在著侵害他人的人格權、侵害他人的財產利益、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一、網絡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網絡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
7.賠禮道歉;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二、網絡侵權行為有哪些
網絡侵權行為有以下幾種方面:
1.是侵害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權;
(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權;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譽權;
對于此種侵犯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網友和網站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是侵害財產利益。基于網絡活動的便捷性和商務性,通過網絡侵害財產利益的情形較為常見,如竊取他人網絡銀行賬戶中的資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網絡虛擬財產,如竊取他人網絡游戲裝備、虛擬貨幣等。
3.是侵害知識產權。主要表現為侵犯他人著作權與商標權:
(1)侵犯著作權。如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為商標權人的網站,惡意搶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等。
三、網絡侵權和傳統侵權的區別有哪些
網絡侵權和傳統侵權的區別在于:
1.侵權行為難以認定
任何侵權行為的認定都必須有事實依據即證據。在此提醒您,數字化技術的應用論網絡侵權卻使得網絡上的證據失去原始性。
2.侵權主體復雜隱密
網絡服務提供者是網絡環境下所特有的主體,網絡的運行離不開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參與,因此網絡服務提供者往往會卷入大量的網上侵權糾紛中。
3.侵權后果域寬速快
網絡在全球范圍的覆蓋,突破了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的地理限制,模糊了領土和國家的界限,溝通了地球上的每一個角落。
著作權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的區別及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著作權直接侵權,往往是沒有經過作者同意,擅自盜用已申請版權保護的作品,包括文章,圖片,音像制品用于盈利目前。
間接侵權主要發生在中間商身上。比如,提供鏈接方便廣大網民下載某一受網絡著作權保護的資源,網民下載了就是直接侵權,提供網絡鏈接的就是間接侵權。
《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以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并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制作的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第四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4年7月5日通過的《關于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規定:“一、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并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二、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第一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并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單位有本決定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處罰。
四、查獲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和屬本單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材料、工具、設備或者其他財物,一律予以沒收。
五、犯本決定規定之罪,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除依照本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外,并應當根據情況依法判處賠償損失。
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著作權侵權糾紛有哪些救濟途徑
著作權法對于侵權行為有明確規定,具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對于著作權侵權,保留侵權證據,協商、調解、訴訟、行政機關執法等都是處理方式。
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權 的刑事責任是什么?在生活中,當我們寫文章的時候我們會引用他人原創的好的句子段落,看到好看的畫我們會去臨摹等,但是我們都去會標注此處引用來自那,在很多的公眾號的文學作品中,如果不是自己原創的,都是進行相應的說明,但是在我國,我們也會經常會碰到很多個人或者單位會為了個人或者單位的利益去買賣倒版、假貨、仿制品的東西,不止商品如此,像一些個人的文學、音樂方面的創作,如果我們沒有經過著作人的允許擅自使用的就會造成侵犯著作人的 著作權 ,著作人就可以對侵權人進行起訴的。 根據我國 刑法 規定,侵犯著作權應承擔下列刑事責任: 一、如果我們因為自己的利益去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的,在沒有經過經著作權人許可,比如擅自復制其原創著作人的文學作品,盜用他人原創圖片、音樂,沒有做任何說明的占為己有并且發行在網絡上作為商業用途的行為等,都屬于侵犯他人著作權,屬于違法的,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他人著作權 違法所得 的金額較大的或者在侵犯他人著作權時為了個人的利益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情節的,是需要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同時還可以判處犯罪人或者單位交納一定的 罰金 ,如果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還具有其他特別嚴重違法情節的,我們處罰也會相應的加重,會根據犯罪人非法獲取到的金額的大小及犯罪情節的嚴重性來進行判刑,是需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可是處犯罪人或者單位繳納一定的罰金。 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如果我們明知道某個商品是倒版的或者侵權的復制品,而我們為了自己的金錢利益去銷售,這樣也是屬于侵犯了原著作人的著作權的,也是違法的,如果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是可以判處犯罪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處個人或者單處相應的罰金的。 三、如果是某個單位需要用到他人的文學、音樂方面的個人創作、或者有 專利 的商品等,在沒有得到原著作人的授權允許而去使用來實現自己的商業利益的,如果著作人起訴改單位侵權,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至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我們可以對該單位處相應的罰金,并且同時對該單位直接負責此次侵犯事件的相關人員犯法情節的輕重進行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