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補充協議需要重點注意什么問題
行內人提醒:買房補充協議中不可缺少這5項
論哪里套路最多,開發商處肯定是會上榜的,上榜原因就是,防火防盜防開發商。其實,對購房者來說,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會格外謹慎,稍不注意,可能就會被開發商套路,但除了簽訂購房合同外,你還需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旨在明確標準合同中未約定或不明確的條款,以維護買方的權益,那么在簽訂補充條款時應注意哪些方面?
一、裝修標準
如果購買的是毛坯房,那么對于這一點就可不用太上心,因為毛坯房原本就沒有裝修,這樣又何來裝修標準呢?簡而言之,對于裝修標準,即使開發商說破天荒,也應該體現在補充協議中,包括裝修所用的材料、廚房衛生間等家電型號,還要注明裝修的保修期有多長。
二、房屋面積
在整個買房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面積,因為房屋面積將會關系到你的總價,因此,在簽訂補充協議時,開發商需在補充協議中公布房屋面積的單價和總價;開發商需在簽訂補充協議時承諾房屋面積等于房屋面積。如果該房屋面積有誤差,誤差值不應超過3%。
三、停車位
一般來說,有不少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也是順便購買小區車位產權的,當然了,也有可能是買房時自帶的小區車位,但不管怎樣,在簽訂補充協議時要約定,業主怎么購買車位,車位使用年限有多久,若車位出租,怎么收費等有關車位的問題都要在合同中明確。
四、物業管理
小區物業對于購房者而言,就像是一位貼心又服務到位的管家,因此,為了入住后的舒適生活,在補充協議中,購房者應明確物業的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并規定如果物業在入住一年后仍不滿意,業主有權辭退并聘請新的物業公司。
五、入住條件
這一點很多購房者在簽訂補充協議的時候,都會下意識地忽略掉,主要就是沒有想到這一點。為了避免開發商所承諾的入住條件與現實有誤,要在合同中體現入住條件,必須達到八通即通暖、通水、通電、通有線電視、通天然氣、通郵、通電話、通寬帶等等。
總而言之,上面這些入住條件都是一定要有的,而且也要在補充協議中有所體現,如果在簽訂購房補充協議務沒有這些入住條件,就別交定金。
買房小知識購房合同補充協議要注意什么?
購房合同一般都是規定格式的,通過房管局審閱后才算有效,不能隨意修改。但是,購房者可以通過與開發商協商增加對自己有利的協議,這種就是補充協議。
一、具體違約責任
1、規定產權證獲取日期。協議上注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于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業主已交的所有款項。
2、約定具體房屋質量標準。買受人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驗房,如果驗房結果與開發商的質量標準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在交房時所交房屋達不到補充協議約定標準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收房并由開發商對業主進行賠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達不到約定的交房標準,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開發商應支付違約金和其它因無法收房入住發生的損失。
二、明確置業顧問承諾、廣告描述和贈送的面積
置業顧問的承諾、廣告描述及開發商所贈送的面積要寫進補充協議。要將影響價格的廣告描述和所看樣板間中具體的品牌寫進補充協議。還要把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包括具體位置、使用年限、裝修標準在補充協議中詳細闡述并注明使用權。
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
1、辨別文字游戲,以免開發商推脫責任。例如,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比例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有約定不超過某個比例,這樣違約過了一定時間實際就不用支付違約金了。
2、警惕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轉嫁風險。例如合同里對延期交付作了規定,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約定遇到異常困難不能按時交付不屬于違約,這種異常困難是什么,容易扯皮。
3、注意優先效力,避免糾紛。仔細看補充協議的效力,防止開發商約定合同效力優先,那么有利于購房者的補充協議就形同虛設了。
null
購房簽補充協議要注意什么?5個要點得注意
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
買房子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才能證明這個房子是屬于自己的。協議上注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于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業主已交的所有款項。
約定具體房屋質量標準
大家在簽購房協議時一定會在合同中寫明房屋的質量標準。買受人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驗房,如果驗房結果與開發商的質量標準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在交房時所交房屋達不到補充協議約定標準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收房并由開發商對業主進行賠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達不到約定的交房標準,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開發商應支付違約金和其它因無法收房入住發生的損失。
明確按揭辦理不下來時雙方的責任
按揭買房要先跟銀行溝通好,看看是否具備貸款的條件,現在買房往往都需要按揭,也存在著按揭辦理不下來的情況。其原因或與購房者有關,也可能跟開發商甚至是銀行有關,因此一定要明確按揭辦理不下來時雙方的責任。
明確置業顧問承諾及廣告描述
一般開發商都會給樓盤做廣告,廣告會推出非常吸引人地方,置業顧問的承諾及廣告描述都需要寫進補充協議,如會影響到價格的廣告描述,還有所看樣板間中具體的品牌等。
明確公攤面積和贈送面積
現在買房子,很多開發商為了促銷都會有贈送面積,但是大家也要關心一下公攤面積。除了要明確公攤面積多大之外,還需要明確具體的位置。同樣的,購房者也許明確贈送面積的大小、具體位置、使用年限等。一定要區分公攤面積和贈送面積,謹防開放商以優惠活動等名義,將兩者混淆。
買房簽補充協議時哪些內容是不可缺少的
1、裝修細節:在簽訂購房補充協議時,一定要明確房屋裝修的細節,尤其是買精裝房時,就比如使用的裝修材料、廚衛等用具型號等,同時,還要明確裝修的保修期。
2、面積誤差:交房時房屋的實際面積往往都會與合同中約定的面積有所誤差,如果房屋誤差比絕對值≥3%,那么購房者就有權要求退房。但是,如果誤差比大于3%,你仍然想要購買,那么你就需要提前在購房補充協議中約定好具體的單價,以免出現開發商漲價的情況。
3、物業:對于小區的前期物業,多由開發商直接安排。此時你需要做的事情是在合同中明確物業的收費標準以及相應的責任,并且約定,當小區物業不合格時,業主們有權解除物業,并自行聘請新物業。
4、入住標準: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買賣雙方都會明確交房時間,但是,對于入住標準卻很少提及。所以,在簽訂購房補充協議時,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明確入住標準,就比如通水通電通氣等,可別等到開發商交房時,你才發現有問題。
買房簽訂補充協議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付款方式的變更:當購房者選擇貸款的方式買房,且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已經支付了首付款,那就必須考慮到銀行貸款能否獲得批準通過的情況,因此需要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好其他的處理方式。
2、貸款辦不下來怎么辦:已經簽了合同付了首付,但在貸款環節出了問題,可以解約退房嗎,這需要購房者在簽訂補充協議時,與開發商達成約定,若貸款辦不下來,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以防開發商用合同漏洞拒絕解約,或要求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
3、退房責任:針對退房可在補充協議中做詳細規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原因,開發商需要承擔什么責任,什么期限內把房款退還。
4、公攤建筑面積:公攤面積的誤差范圍如果在3%以內,購房者就需要自己補交房款;如果超出3%,購房者就可以選擇退房或者要求開發商退還部分房款,這些可以依據補充協議的具體規定而定。
5、交房標準:主要針對購買精裝房的購房者,購房者可以在補充協議上跟開發商進行具體約定,比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求購房者到場并簽字,簽完字再進行覆蓋,繼續施工。在補充協議中對商品房中的重要配置的牌子、型號和種類進行約定,避免出現高級、進口等模糊詞語。
簽訂購房合同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主觀:
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問題一、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問題二、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問題三、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問題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問題五、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問題六、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補充協議”的內容應當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內容,也可以說是非主要條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談不上“協議補充”。影響主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有三:即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這些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談不到生效,更談不上履行。此時,“補充協議”沒有存在的前提。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必備條款達成的協議,不是“補充協議”而是一個“新協議”,對“新協議”中的非主要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才有“補充協議”存在的前提和基礎?!把a充協議”是對主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項補充的首選方式,即當事人對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法律首先賦予當事人“協議補充”。只有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才能按照主合同條款進行體系解釋或者按照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進行補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補充主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就不能適用第62條規定的任意性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把所有內容規定完整,也很難具體、明確。制定補充協議應依照以下三個原則進行:,(一)是細致:包括三方面內容,首先將整個交易的全過程,包括合同簽訂、履行的全過程,其中涉及廣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離婚和死亡等都應予以充分考慮;其次是對涉及房屋的質量、面積、配套設施及社區環境等方面內容加以明確;最后是對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鑒意義的案例訂入協議。,(二)是違約責任:訂立補充協議時,應該注意權利與義務的對應,每一項義務都意味著責任,每一個責任都會產生違約對應的后果。,(三)是舉證責任:購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較難行使知情權,在訴訟或仲裁中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按照一般舉證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的做法,是無法有效地保護購房者權利的,所以補充協議在某些方面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方法,規定由開發商來承擔舉證責任,以此來保護購房者利益。
購房補充協議注意哪些事項
法律分析:簽購房補充協議需要注意:
1、規定產權證獲取日期;
2、約定具體房屋質量標準;
3、明確置業顧問承諾、廣告描述和贈送的面積、置業顧問的承諾、廣告描述及開發商所贈送的面積要寫進補充協議;等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買房沒經驗沒關系簽補充協議注意7點!
一、明確房產證辦理時間
現如今,不少購房者買的都是期房,而期房一般要在交房后的一兩年內才可能拿到房產證,因此為了避免開發商辦理房產證逾期,盡量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證的具體日期。
同時,還要注明相關賠償責任,如在約定期限內,開發商沒能辦理好房產證,應按約定對購房者進行賠償事宜。
二、注明交房標準
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房屋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材質等,盡可能避免名牌、高級等含糊不清的詞匯,這不利于購房者驗房對比。
如果可以的話,盡量和開發商約定一下進行隱蔽工程裝修的時候,盡量在覆蓋之前能通知購房者到現場去檢查驗收,簽字確認后再進行下一步。
三、注明公攤面積大小和位置
公攤面積的大小和位置實際上是購房者用錢買來的隱性面積,所以購房者應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清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和位置,而且還要注明如果公攤發生變更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避免日后因此而發生購房糾紛。
四、明確貸款失敗的責任認定
首先,弄清楚貸款失敗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不成,購房者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因為銀行審批或者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貸款失敗,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約定;
(3)如果是購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后續款項問題,如無法繳納剩余房款,雙方可解除購房合同,但購房者需承擔違約責任。
五、明確退房后的責任歸屬
房屋主體質量出現問題、開發商私自變更小區規劃、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等情況出現,購房者都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為了更好地約束開發商,購房者應在補充協議中做好詳細的約定,比如開發商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已交房款應在多長時間內退還等等。
六、明確物業管理問題
一般來說,若是新小區的話,前期都是由開發商指定某個物業公司進行合作,或者自己有物業公司進駐,但無論怎樣,購房者都要明確自己未來的家的物業公司是哪個、資質如何、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和具體繳納標準等等。
七、明確開發商的口頭承諾
很多開發商都會許下口頭承諾來吸引購房者,比如說交通、醫療、教育等配套。如果不將這些口頭承諾寫入補充協議,后期產生糾紛時將無法追究開發商責任。所以,一定要把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到補充協議中去。
簽補充協議時,將能想到的統統寫上去,這樣才能夠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如果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中的約定不一致,一般以補充協議中的內容為準。
房屋合同補充協議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確不同情況下的責任承擔者是誰。
第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F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第六,應該明確退房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