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奶奶有權看孩子嗎(離婚后男方不給看孩子該怎么做)
媳婦有權不讓爺爺奶奶看孫子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探望權是子女父母雙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親屬,爺爺奶奶沒有直接的探視權。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只有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權利。爺爺奶奶探望孫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撫養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允許下進行,如果在不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探望孩子則侵犯了監護人的監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了孩子奶奶不讓見孩子怎么辦
很多離異家庭,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而男方往往是常年奔波在外,賺錢養家,所以對孩子照顧的責任就落到了孩子的爺爺奶奶身上,孩子的媽媽有探望權,很多時候可能會受到阻礙,那么,離婚了孩子的奶奶不叫見孩子怎么辦?下面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了孩子的奶奶不叫見孩子怎么辦
離婚了不讓見孩子的可以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雙方可以先通過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雙方離婚后,對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法律規定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義務進行協助。探望孩子是另一方的權利,可以在起訴時要求行使自身的探望權。另一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二、離婚的原因都有哪些
性格或感情不合、家庭經濟糾紛、性生活不和諧、"第三者"插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之后對孩子要怎么安慰
1、給孩子雙親的愛
即便是離婚了,也要給孩子雙親的愛。不能說現在只有媽媽或爸爸的愛,總是只有一方是關心愛護他的,要兩人同時都關心孩子,雖然離婚,但是讓孩子感覺父母是和以前對自己一樣,沒什么區別。
2、不借孩子的嘴傳話
如果兩人之間有什么矛盾,就兩個人私自解決。不要利用孩子去傳話,孩子對父母的愛都是一樣,讓孩子在另一個人面前說對方的壞話,孩子會接受不了的。在他眼里,都是愛他,和他愛的父母。
3、滿足孩子想見面的要求
如果孩子判給某一方,孩子長久沒有見到爸爸或者媽媽,肯定會十分想念,肯定會吵鬧著要見面。不管大人之間有什么約定,還是讓孩子去見面,不要傷了孩子的心。
4、聆聽孩子的心聲
多和孩子談心,聽聽孩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希望父母以怎樣的方式與相處,見面的次數是怎么樣。也許不能全部按照孩子的想法來,但是可以盡可能的去實現。
5、告訴孩子不要玻璃心
孩子的同學們肯定會有嘲笑孩子的,說孩子沒有爸爸或者媽媽之類的話。小孩子就是這樣淘氣,大人無法阻止。但是可以教會孩子堅強面對,不要那么玻璃心,那么容易受傷。
6、給孩子解釋原因
也許孩子不能完全理解大人們的世界,但相信孩子很愿意去試著理解父母之間感情,也很知道父母為什么會分開,孩子不知道離婚的真正含義,但是卻很想知道父母之間發生了什么事情。用孩子能聽得懂的詞語給孩子解釋下,也許孩子聽了解釋后,會理解父母的。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離婚了孩子的奶奶不叫見孩子怎么辦”等相關法律知識。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權,離婚了不讓見孩子的可以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雙方可以先通過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不讓爺爺奶奶看孩子合法嗎
不讓爺爺奶奶看孩子合法,因為父母是法定的撫養人。父母有法定的探望權利,但是法律沒有規定爺爺奶奶有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若男女雙方離婚后,子女由女方撫養的,爺爺奶奶沒有法定的探望孩子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