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起訴申請保全需要多少錢費用(欠錢起訴怎么申請保全)



欠錢起訴申請保全需要多少錢費用(欠錢起訴怎么申請保全)
欠錢起訴申請保全需要多少錢費用(欠錢起訴怎么申請保全)
如果說在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時也是需要按照保全金額來確定的,如果說保全財產金額不超過1000元則繳納30元,如果說超過了1000元則會按照1%的比例繳納,如果說保全金額超過了十萬元則會按照0.5%的比例來繳納的,同時保全措施繳納的金額也會不得超過5000元的。
一、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多少錢?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財產保全的范圍
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也認為,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范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三、財產保全的程序
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
如果說在公民的權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在訴訟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涉及的財產有被隱匿或者被轉移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的,那么在當事人申請了財產保全時也是需要申請人繳納一定的擔保費用,具體會根據保全金額來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