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宅基地如何去過戶(如何去農村買宅基地)
宅基地戶主死亡,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宅基地戶主死亡,其宅基地產權應當進行繼承或者遺贈處理后再辦理過戶手續,按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的相關規定提交相應的材料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根據《城鎮宅基地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是由宅基地戶主享有的。在宅基地戶主死亡后,需要先處理相應的繼承或者遺贈關系,然后再辦理宅基地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手續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提交相關材料,包括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證等證明材料,以及戶主死亡證明、繼承或者遺贈協議、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等相關文件。第二階段是依法履行審批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申請、宅基地審批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宅基地過戶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的相關規定進行,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同時,應該了解當地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變化,以便及時更新并調整相關的處理流程。
宅基地過戶是否需要繳納稅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6年發出的《關于宅基地使用權及其房屋的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個人之間的宅基地過戶不屬于征收涉及性質轉移的稅種,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契稅等稅費。
宅基地戶主死亡后需要先進行繼承或者遺贈處理,然后再進行宅基地過戶手續。在過戶時,需要按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的相關規定提交材料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家里長輩過世,宅基地怎么過戶
家里長輩過世,宅基地可以由房產的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動產的轉移登記。
老人過世后房產的過戶需要由房產的繼承人攜帶房產證、土地證、業主檔案、死亡證明、所有子女戶口及身份證辦理遺產繼承公證,然后由房產的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動產的轉移登記。
老人過世農村宅基地轉名步驟:
1、 準備好過戶所需的申請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3、 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宅基地辦理過戶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雙方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雙方都應年滿18周歲;
3、受讓人名下無宅基地。
宅基地辦理過戶所需材料:
1、 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
2、 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3、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4、 權屬變更表;
5、地籍調查表;
6、登記申請書。
綜上所述,宅基地登記根據不同的審批時間分類處理,不同的審批時間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記材料,上述其他相關材料將根據宅基地使用權者當時審批的時間來確定,具體業務還需到所在地國土分局進行咨詢、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人死了宅基地怎么過戶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辦理宅基地過戶,向村委會發起申請,再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辦理。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繼承。由于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不是該集體成員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體成員對于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而房屋屬于父母的財產,子女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十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老人過世農村宅基地房產證怎么過戶
法律主觀:
老人過世后房產的過戶需要由房產的繼承人攜帶房產證、土地證、業主檔案、
死亡證明、所有子女戶口及身份證辦理遺產繼承公證,然后由房產的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動產的轉移登記。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老人去世宅基地換名怎么走手續
老人去世宅基地世宅基地過戶流程如下:
1、過戶申請,當宅基地戶主去世后,其繼承人滿足房屋繼承的條件時,可以先向村集體申請變更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人;
2、過戶資料,當滿足宅基地過戶的條件時,申請人可以先準備好過戶的資料,一般是需要過戶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原宅基地使用證書,村委會同意轉移的證明書等必備的資料;
3、過戶審核,當資料準備齊全后,便可以申請過戶登記,需要先將資料遞交給村集體,村集體審核通過后,將資料遞交縣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后,便可以登記發證。
老人去世宅基地過戶需要的材料有: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綜上所述,老人去世宅基地過戶流程包括準備過戶材料、提交過戶申請、村集體審核和登記發證。老人去世宅基地過戶需要的材料有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書等。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農村宅基地確權后,人死了,還可以過戶嗎
首先了解一個概念:農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地上房屋所有權。按照國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宅基地所有權各位就別理它了,那是集體或者是國家的。過戶其實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
用益物權的權利轉移并不能通過遺產繼承的方式來轉移,而是要受讓人首先要擁有法律規定的條件。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前提條件就是,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換句話說就是你得有當地農村戶口。
其次,房屋的所有權過戶也有法律的依據。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故農民個人之間不能私下轉讓或過戶。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給您后,宅基地使用權也相應轉讓。在申請房屋過戶手續時可同時辦理相應的宅基地過戶手續。
因此宅基地其實是可以過戶的。當然過戶也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辦法也有一定的差別,辦理宅基地過戶的條件和手續也有所不同。
根據國家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宅基地辦理過戶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雙方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雙方都應年滿18周歲;
3.受讓人名下無宅基地。
辦理程序如下:
1. 準備好相關過戶所需的申請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3. 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 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5. 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辦理所需材料:
1. 個人申請;
2. 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
3. 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4.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5. 權屬變更表
6. 地籍調查表
另:宅基地登記根據不同的審批時間分類處理,不同的審批時間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記材料,上述其他相關材料將根據宅基地使用權者當時審批的時間來確定,具體業務還需到所在地國土分局(所)進行咨詢、辦理。
人死了宅基地怎么過戶
家中老人過世后,宅基地一般都會給到子女來進行繼承,那人死了宅基地怎么過戶呢?
1、過戶申請
當宅基地戶主去世后,其繼承人滿足房屋繼承的條件時,那么其可以先向村集體申請變更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人,這里要注意一點,那就是需要在宅基地原戶主去世30日之內進行過戶辦理。
2、過戶資料
當滿足宅基地過戶的條件時,申請人可以先準備好過戶的資料,一般是需要過戶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原宅基地使用證書,村委會同意轉移的證明書等等必備的資料。
3、過戶審核
當資料準備齊全后,便可以申請過戶登記,需要先將資料遞交給村集體,村集體審核通過后,將資料遞交縣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后,便可以登記發證。
農村宅基地房產證過戶,我家老人不在了,現在過戶怎么辦。
當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農村宅基地應該如何處理,根據《繼承法》規定子女是不可以繼承的。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于國家或集體的,農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宅基地兒子怎樣繼承父親的宅基地上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過戶操作:
一、宅基地使用權過戶的操作
宅基地作為我國無全種類,宅基地的取得和流傳都有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性,農村居民基于特定的社會關系無償從土地所有權人處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法律也必定會對他的流轉進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的人員。轉讓后宅基地使用權主體也將發生變化。
二、宅基地使用權過戶采取有限制過戶的辦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條件,即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其它相關法律也有“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條例。
三、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調劑”方式過戶給同村村民。具體是符合下列一些條件:
1、辦理宅基地調劑使用變更登記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間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轉移房產涉及宅基地使用權轉移并經依法批準;
2、接受宅基地調劑使用的村民(調入方)須符合國家和所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一戶一宅和面積標準。需要的手續:宅基地調劑使用雙方憑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已過戶)、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調劑協議、村民委員會同意調劑證明等有關資料向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并填寫宅基地調劑申請、審批表及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
宅基地是政府給予農民用于住房的修建的土地,是農民特有的福利。但是雖然農民擁有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最終的歸屬都是屬于集體經濟。所以如果宅基地使用權過戶是有一定的法律限制的,并且宅基地權過戶后,宅基地權的所有者也將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