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簽了購房合同又想退房怎么辦
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房嗎
法律主觀:
簽了購房協議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可以退房。比如延期交房,經過催告后仍不交房可以退房。購房合同經過確認 沒有法律效力 ,可以退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 商品房買賣合同 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買了房子想退房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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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房嗎
已經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房。
簽了購房協議還能退房,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房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購買房屋簽訂購房合同后,在以下情形下,房屋可以退:
1、開發商一套房產簽訂兩次買賣合同;
2、開發商擅自將已出售房產抵押;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無論房屋是否交付;
4、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恢復;
5、房屋誤差面積超過約定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房人如不愿按實際面積購買房屋;
6、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房,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因開發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8、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變更所售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等。
綜上所述,購房人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的退房。如開發商自己的責任所導致的退房,那就會是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購房的稅費、房屋貸款的利息費、首付存款的利息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買了房子簽了合同想退房怎么辦
買了房子簽了合同想退房解決方法如下:
1、如果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已經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的話,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
2、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意見不一,那么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效力;
3、若出賣人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且影響到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可以退房;
4、如果開發商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買了房子簽了合同想退房怎么辦
法律分析:
1、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
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是不會寫明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的,大多數開發商都是在交房1-2年后辦理。如果購房者對于拿到不動產權證的問題比較著急,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具體日期,為防開發商違約,還要注明相關賠償責任,如在約定期限內,開發商沒能辦理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應按約定對購房者進行賠償事宜。另外,如果因開發商原因導致產權證無法辦理,開發商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損失。
2、貸款辦不下來怎么辦
簽了合同付了首付,貸款卻辦不下來,房子買不了,那購房者該怎么辦?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這些都需要在補充協議中提前約定好。
一般來說,貸款失敗原因有以下三種:
a、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b、銀行或政策等原因: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c、購房者自身原因:可以和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無法繳納余款的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3、明確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少
很多開發商在購房者咨詢公攤面積的時候,只會給出一個大概的數字,并且不會明確寫入購房合同,后期卻很有可能在這上面做手腳。但由于公攤面積的大小和位置實際上屬于購房者需要用錢買來的隱性面積,所以購房者最好能在購房補充協議中約定清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和位置,而且還要注明如果公攤發生變更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避免日后因此而發生購房糾紛。
4、交房標準
關于交房標準這一點,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質量問題;精裝房則需要格外注意,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材質等等,盡可能避免名牌、高級等含糊不清的詞匯。還有一點,如果可以的話,盡量和開發商約定一下進行隱蔽工程裝修的時候,在覆蓋之前,最好能通知購房者到現場去檢查驗收,簽字確認后再進行下一步。
5、開發商口頭做出的重要承諾
補充協議里面應該注明開發商的口頭承諾,開發商在賣房時,為了吸引購房者的注意會推出各種促銷活動,也會有各種承諾,比如贈送面積、學校、停車位等等。但口頭承諾并不具備效力,那些影響買房決策的重要承諾,建議白紙黑字寫進協議。
6、物業問題
補充協議里面應該明確物業管理問題,包括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繳納金額等,都在補充協議上詳細約定好。需要明確的是,開發商和物業是兩個不同法律主體,按規定,物業公司應該由全體業主通過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但現在一般做法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公司或者選擇與其有業務關系的公司,業主如果不滿意,可在入住后通過業主大會表決更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買了房子簽了合同想退房怎么辦
簽訂買房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退房,或者買房在賠償房總價20%違約金情況下也可以退房。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簽了購房協議一方可以與另一方協商一致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房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進行退房。
已經簽訂購房合同,房管局也備過案,但是房子還沒有交付,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這個時候買房人想退房,可以先找開發商協商。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退房的,簽訂退房協議。其中退房協議除了是確認退房外,還要對違約責任的劃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詳細說明。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并且買房人執意要退房的,可以正式書面通知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通知到對方,合同就已經解除了。開發商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起訴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同解除后,雙方還需要到房管局注銷備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