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機構騙醫療保險金的法律責任(醫療保險金和醫療保險的區別)
詐騙醫療保險金,定什么罪
法律主觀:
騙取醫療保險金不屬于保險詐騙罪,而是屬于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對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騙取醫療保險金屬于保險詐騙罪嗎騙取醫療保險金屬于保險詐騙罪。構成保險詐騙罪的情形如下: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二、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保險詐騙罪是結果犯嗎保險詐騙罪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的幾種觀點:理論界與實務界對保險詐騙罪屬于行為犯還是結果犯一直存在爭議,看法各不相同,這些爭議并未因為刑法的修改而停止,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觀點。有的認為,我國刑法上的保險詐騙罪是行為犯,金融詐騙罪各條所說的“數額較大”,并不是指行為人已騙取的財物數額,而是指行為人已實施金融詐騙活動,意圖騙取的財物數額。有的認為,國外刑法關于保險詐騙罪的規定,一般都將該罪規定為舉動犯,但我國刑法上的保險詐騙罪則規定為結果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行為人實施了保險詐騙行為而沒有騙取保險金的,就應當以未遂論處。有的認為,區別保險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之一就是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達到既遂狀態,即是否實際騙取了保險金,未騙得保險金的,行為屬于違反保險法的違法行為,如果騙取了保險金,即構成本罪。
醫療保險騙保后果
相信我們在生活中都聽說過騙保這個詞,騙保就是保險詐騙,一些人非法取得保險金額的行為。對于嚴重的犯罪行為,在立案后進行一系列的偵查,取得確鑿的證據后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并處于刑罰。那么,醫療保險騙保有哪些后果?以下由我為您介紹醫療保險騙保后果的相關內容。一、醫療保險騙保后果
對于醫療保險騙保,有以下后果。醫保騙保的處罰規定,針對單位和個人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相關騙保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同時處以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金額的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用人單位和學校違法方面,第三十七條規定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導致職工或者在校學生不能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或者學校按照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支付職工或者在校學生的醫療費用;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涉及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醫療保險騙保方式
醫療保險騙保有很多方式,常見的有以下行為。如允許或者誘導非參保個人以參保人名義住院的。將應當由參保個人自付、自費的醫療費用申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掛床住院或將可門診治療的參保個人收治住院的。采用為參保個人重復掛號、重復或者無指征治療、分解住院等方式過渡醫療或者提供不必要的醫療服務的。違反醫療保險用藥范圍或者用藥品種規定,以超量用藥、重復用藥、違規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藥品,或者以分解、更改處方等方式為參保個人配藥的。將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合并到定點醫療機構費用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的。協助參保個人套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或者統籌基金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的。弄虛作假,以虛報、假傳數據等方式套取醫療保險基金或個人賬戶基金的。為非定點藥品經營單位銷售藥品,代刷社保卡的。將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外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用材料、醫療服務設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補品等費用串換為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費用,申請醫療保險結算,套取基金支付的。偽造或者使用虛假病歷、處方、檢查化驗報告單、疾病診斷證明等醫療文書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虛假醫療費票據報銷的。
三、保險詐騙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險金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行為而引起保險事故發生,或因認識錯誤而認為發生實際未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計算錯誤而多報了事故損失等,并因此獲取了保險金的,均不構成犯罪。至于本罪的故意,既可以產生于投保前,也可以產生于投保后。也既可以產生在保險事故發生前,還可以產生在保險事故發生后,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先后不影響本罪的定性、但在量刑時可以作為情節適當予以考慮。
以上就是向您介紹的關于醫療保險騙保后果的內容。醫療保險騙保,除了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涉及到保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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