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看守所37天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看守所37天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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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看守所37天取保候審有沒有案底)
取保候審是不會留下案底,具體如下:
1、取保候審本身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判決會留下案底的,同時,即使沒有判決被拘留就有拘留證明和釋放證明,同樣會記入檔案里,由于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此時還不能判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實,也就不會留有案底;
2、取保候審期間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取保候審后如果檢察院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當事人的所在單位,是不會留案底的,但取保候審之后如果判刑的是會留下案底的。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具體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為厲害,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可以采用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構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和本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