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要求分女方的陪嫁錢合理嗎(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合理嗎)
兩口子離完婚了,丈母娘還要賠送女兒的陪嫁錢合理嗎?
這不能簡單地評價是否合理,需要結合多種因素進行考慮。
在中國傳統(tǒng)觀念中,女兒出嫁時,家長會給予一定的陪嫁財物,以幫助女兒在夫家生活。但是,在現(xiàn)代社會中,離婚后是否需要返還或賠償陪嫁財產(chǎn),應該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婚姻財產(chǎn)制度:如果夫妻雙方所處的婚姻財產(chǎn)制度為“共同財產(chǎn)制”,則陪嫁財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之一,丈母娘不應單獨要求返還或賠償。
離婚協(xié)議:如果離婚協(xié)議中有明確約定陪嫁財產(chǎn)的歸屬和返還方式,則應遵守協(xié)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陪嫁財產(chǎn)的實際情況:如果陪嫁財產(chǎn)已經(jīng)被用于夫妻生活,或者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全部返還,那么丈母娘不能單方面要求賠償。
法律規(guī)定:目前我國的婚姻法沒有明確對陪嫁財產(chǎn)的處理方式做出規(guī)定,因此需要在離婚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
一對夫妻離婚,百萬嫁妝男方分兩成,法院的判決結果合理嗎?
在廈門的某對夫妻因為感官感情不和選擇離婚,然而沒想到在離婚的時候妻子帶過去的百萬嫁妝竟然被判決有男方的一大半。對于這樣的判決結果就個人來講的話,覺得是不合理的。婚姻需要兩個人的經(jīng)營,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破裂,給男方分兩成彩禮,感覺太多了,兩人是自由戀愛,談了幾年后,兩人決定結婚。雙方父母討論彩禮,女方家庭就表示陪嫁100萬,兩人在結婚第2年就生了一個孩子。由于兩人工作原因,長長聚少離多,導致感情慢慢變淡。離婚過程
雙方因為小事開始爭執(zhí),爭執(zhí)的越來越多,在孩子兩歲時兩人開始分居,也因為結婚時有了比較大額的彩禮。兩人因為彩禮打起了官司,女方父母給她置辦的嫁妝,包括車都是由女方的父親購買的,過后登記到男方的名下。女方要求自己撫養(yǎng)孩子,要求孩子的撫養(yǎng)權,因為兩人結婚登記的時間不長,兩人已經(jīng)提起了兩次離婚訴訟。而且在第1次訴訟過后,他們的婚姻狀態(tài)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所以法官他們是審理后認為感情已經(jīng)破裂了,已經(jīng)沒有辦法補救。嫁妝是為了給女性保障
然而嫁妝問題卻讓兩人難舍難分,那這樣的問題就讓人很頭疼。女方堅決不同意分給男方財產(chǎn),法官審理后認為彩禮是對孩子未來的祝福,也是對孩子未來婚姻的保障。在婚禮上把彩禮交給孩子,是不想讓自己的孩子為錢財受委屈,覺得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的財產(chǎn)。但是法官考慮到本案財產(chǎn)是女方父親陪嫁給夫妻倆的,本著照顧女方的原則,女方可以多分一點。
當今社會外界的誘惑太大,結婚離婚的人比比皆是,這個現(xiàn)象是非常不幸的。大人只顧自己,沒有考慮到孩子的感受,對自己父母也會造成傷害。父母拿出辛辛苦苦掙的錢,給孩子辦婚禮,又需出錢出力,當兩人感情出現(xiàn)問題的時候,親人都是最大的受害者。當兩個人的感情真的到了無法挽回的時候,更需要注重保護女性,畢竟她為了生孩子帶孩子為家庭付出了很多,顯然男方分兩成財產(chǎn),這個結果是不合理的。
離婚時女方陪嫁錢怎么辦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及原則,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chǎn)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妝,離婚時可以要回。
結婚登記后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彩禮和嫁妝的法律性質(zhì)
對于彩禮,我國法律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男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應支持:
1、給付彩禮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2、給付彩禮后,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沒有共同生活的,而后雙方又離婚的;
3、給付彩禮后,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導致給付彩禮人生活困難的,而后雙方又離婚的。
對于陪送嫁妝,我國法律認為此時贈與行為,且分如下幾種情形:
1、在婚姻登記前的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屬女方個人財產(chǎn),若離婚的仍是女方個人財產(chǎn);
2、在結婚登記后陪送的嫁妝,女方家人若未明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屬夫妻共同財產(chǎn);
3、對于婚后贈與,男女雙方可約定各歸所有,或共有。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chǎn)】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chǎn),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